葳尔投资,一生伙伴-中国投融资专家|葳尔投资|催生新行业龙头|新行业龙头|催生新行业(葳尔资本,葳尔,中国投融资专家,北方投融资,山东投融资,投融资,股权投资,私募股权)
中海创投5亿元基金到位 首家区域引导基金诞生
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 时间:2007-10-25

曹毅端坐在海淀科技大厦11层的办公室内,偌大的落地窗外,是中关村核心区,每天新诞生的高新技术企业超过10家。

  作为北京中海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下称中海创投)常务副总裁,曹毅正在操作一个旨在帮助园区内众多高新企业获得更多资金支持的项目——海淀区创业投资引导基金。10月20日,这支国内首个由地方政府设立的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结束了第一批合作伙伴的专家评审,6家创业投资机构可能成为该基金的首批合作伙伴。

  “设立引导基金,目的还是希望能够发挥出政府基金的效益,带动其他资本共同参与到对初创企业的支持上。”10月24日,曹毅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中关村数万家中小企业面临的共同难题是发展资金匮乏,风险投资商一般不愿意在企业还没有看到盈利曙光时就慷慨解囊,而政府基金由于规模的限制,又无法大范围地帮助更多企业。

  很显然,曹毅和他的同事们要探索的是:如何利用政府的专项资金,进一步引导境内外创业投资机构增加对高新技术初创企业的投资,从而放大政府基金的引导效应,并扶持企业的成长。

  首家区域性引导基金

  “国内还没有可供遵循的范本,我们必须自己从实践中探索。”曹毅对记者表示,2006年9月,北京市海淀区政府宣布在中关村海淀园区设立一个规模为5亿元的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存续期为5年。首批基金到位后,将每年投入7000万元用于支持海淀区内初创和中小企业的发展。

  由此,海淀区创业引导基金成为了国内第一家由地方政府设立的创业投资引导基金。曹毅称,设立该基金的依据是2005年底国家发改委为鼓励发展创业投资而颁布的《创业投资企业管理暂行办法》,其中明确规定国家或地方政府可以设立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用于支持创新企业的发展。

  所谓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就是一种主要由财政出资设立的,不以盈利为目的,旨在引导社会资金设立创业投资企业的政策性基金。由政府出资设立创业投资基金的母基金,并由母基金的管理公司通过同其他创业投资企业共同设立子基金,向创新企业进行投资

  在国外,创投引导基金发展较为成功的国家包括以色列和美国。以色列政府于1993年出资1亿美元设立YOZMA基金,通过参股引导民间资金设立了10家商业性创业投资基金,对以色列创业投资行业起到了良好的示范作用,推动了高科技企业的发展。美国则于1958年推出“小企业投资公司计划”,培育了包括苹果、英特尔在内的一批世界级创新企业。

  据曹毅介绍,海淀区所属的国资企业北京中海投资管理公司受托成为海淀区创业引导基金的管理机构,并且成立了中海创投专门从事引导基金的运营和管理。

  今年4月,中海创投成立了基金管理团队;今年8月,中海创投通过了区长办公会议审议并试运行,同时开始接受创业投资机构的合作申请。

  “我们大概收到了20多家机构的合作申请。”曹毅称,中海创投“已经初步确定了与6家机构的合作方案,但详细的名单和具体操作模式还没有完全确定”。

  据悉,与中海创投接洽的创投机构包括深圳创新投、鼎晖、联创策源、集富、启迪创投、戈壁等数十家,而达成合作意向的还是“国内创业投资机构占大多数”。

  合作模式探索

  曹并没有透露已确定的6家合作机构的名单,不过,据记者了解,深圳市创投、联创策源等公司位列其中。

  据介绍,中海创投在选择合作伙伴时设立了一个评价指标,“在专家评审阶段,邀请了创投行业内、法律界、财务界的三方的专家,共同进行评价”。

  曹称,在中海创投设立的指标中,权重最大的是对区域性企业的关注度,因为作为区域性基金的子基金,要对所在区域内的创业企业比较了解;其次是对合作伙伴投资历史情况的考察,如果创投企业在早期投资较多,获得分数也就较高,成功案例较多相对会更有竞争力;再次是对团队的考察,团队的业务经验和组织结构的稳定性,以及创投企业本身对风险的把控能力,均是主要的考察内容。

  比评价合作伙伴更具探索意味的,是确定引导基金的母基金与合作伙伴的合作模式。目前,海淀区政府仅确定了投资模式为参股,即与合作机构合作设立不同的子基金,中海创投占不超过35%的股份,并且不直接参与管理,但对子基金的投资领域、投资阶段有所限制。

  “我们要求这些基金投向海淀园区内的高新技术企业,最好是早期的项目,单笔投资金额并无限制。”曹表示,在选择合作伙伴上,中海创投要求企业注册资本不少于7000万元。

  至于子基金究竟采用公司制还是有限合伙制,曹称还在讨论中。目前,赞同公司制的多数是国内的风险投资企业,因为公司制明确了企业的责权利分配,但该模式的不足之处是决策效率较低,同时还有双重征税的问题。而有限合伙制主要为外资风险投资商采用,它没有双重税负的压力,也能够解决决策效率的问题,不过在国内的接受程度还较低。

  “我们可能采取两种模式并存的方式,先实验,看看效果再说。”曹毅表示。

  另外,中海创投还在尝试跟投模式,即投资机构发现园区内较好的企业,准备进行投资,中海创投会匹配一定的资金跟投进入。

  政府创投升温背后

  就在海淀区引导基金正式运营的前后,全国各地对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的兴趣也在逐步升温。

  2006年,苏州市政府同国家开发银行确定了规模为10亿元的引导基金;科技部投资1亿元设立国家级创业投资引导基金;而在沈阳、天津、上海、云南、陕西等地,创业投资引导基金也在陆续成立。

  “一拥而上并非好事。”盈富泰克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刘廷儒认为,目前国内对创业引导基金的热情,类似于1998年国内对风险投资蜂拥而上的状态。随着科技泡沫的破灭,国内本土风险投资商几近消失。

  事实上,目前一些有关引导基金的问题已经显现出来。有的引导基金直接从事创业投资,置财政性资金于风险之境;有些地方政府出现了多头设立引导基金的现象,使有限的财政资金难以有效引导社会资金并形成合力,并出现管理风险;还有一些地方政府将原本用于无偿资助创新项目的专项资金,转用为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出现了政府基金的职能错位现象。

  曹毅同样认为,引导基金同样有成本考量,同样有对人才和管理团队的素质,以及创业环境的要求,“在中关村设立一个引导基金,就比在西部偏远省份设立的创业环境要好得多”。

  一个已经显现的矛盾是,追逐引导基金的投资机构多数是国内本土创业投资机构,而那些成功率高、信誉好、投资经验丰富的外资创投公司并不太热衷。

  一家外资投资公司的总经理就对记者表示,引导基金要求的地域性限制和需要分出一部分资金成立子基金的模式并不适合他们,而且政府创投基金的规模较小,可能出现干预的情况则更多。

  智基创投总经理陈友忠认为,引导基金对投资的地域、阶段、行业做出一定的限制,不利于投资基金的利益最大化,从而不利于其他出资人的利益最大化。同时,多个地区设立引导基金,可能会出现争抢优秀创投企业的现象。

  曹毅认为,这些问题都应该在实践中摸索解决之道。事实上,国家发改委也已经关注到了创业投资引导基金蜂拥而上的现象。在今年9月举行的“上海国际创业投资和私募股权投资论坛”上,国家发改委财政金融司副司长郭向军就表示,规范国内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的相关政策即将出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