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关注的外国公司发行A股并上市一事路径更趋明晰,料将分两步进行。
权威人士昨日称,所谓两步走,完全取决于外国公司发行A股的相关办法的出台时间。即在有关办法颁布前,鉴于审慎性要求, 符合条件且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外商投资公司可以发行A股,并在发行A股的基础上,可以发行人民币计价的公司债券;在相关办法颁布后,在解决红筹公司发行A股问题的同时,可一并参照解决外国公司发行A股并上市问题。
“在有关规章出台和有关法律问题解决前,依据审慎性规定,将可发行A股的外国公司限定为‘外商投资公司’无疑是适当的,业界将‘外商投资公司’解读为‘三资企业’也是适当的。而在红筹发行A股的相关办法颁布后,显然外国公司发行A股的法律问题可以一并得到解决。”业内人士评论说。 但显然,更广泛意义的外国公司发行A股事宜,并不可能永远限定在“三资企业”的范畴中。今年初,监管部门高层表示,研究推动红筹股公司及其他境外公司在A股市场发行上市,是重点工作中的一项,而目前的进展显示,红筹公司发行A股相关办法在年内颁行的可能性非常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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