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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发布创业板IPO办法 5月1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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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东方财富网 时间:2009-3-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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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证监会31日发布《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暂行办法》,办法自5月1日起实施。这意味着筹备十余年之久的创业板有望于5月1日起正式开启。
重要内容摘要:
发行人盈利条件:最近两年连续盈利,最近两年净利润累计不少于一千万元,且持续增长;或者最近一年盈利,且净利润不少于五百万元,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不少于五千万元,最近两年营业收入增长率均不低于百分之三十。
发行后股本总额不少于三千万元。
建立与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的投资者准入制度。
中国证监会专门设置创业板发行审核委员会。
中国证监会还将颁布一系列配套规则,包括:上市申请文件、招股说明书的准则、格式和修改《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修改发行审核委员会办法,深交所将颁布《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创业板股票交易特别规定》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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