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募资投向可适当增加弹性
相对于主板和中小板来说,未来创业板公司将面临更多的技术变化、市场变化,而在募集资金使用上又必须接受严格监管,如何在严格监管的前提下,提高募资使用效率?参加座谈会的专家和企业家代表提出了适当增加募资投向弹性的建议。
深圳佳创视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陈坤江说:“我们公司是做软件的,这个领域的技术变化太快了。往往是去年想好的募集资金投向,去年立项的项目,一年之后肯定出现很大变化,甚至产品或者技术已经被市场淘汰。”陈坤江为此提出,在募集资金投向方面可以考虑在严格监管的情况下,给企业有一个灵活度可以掌握。
中科宏易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王平从投资人角度提出募投资金管理要增加弹性。“高新技术企业的主要特点是技术变化比较大。比如光伏产业,这两年变化非常大。去年纽交所上市的江西赛维,募集了4亿美金资金,原定投入多晶硅扩产,但是由于多晶硅的价格突然发生巨大波动,原来的募资投向已经完全不适用了。所以,创业板上市公司的募投资金管理应该增加一些弹性和可操作性。”
深圳市脉山龙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汪书福还提出,募资使用上有必要设定一定比例并购资金。“对我们这些企业来说,新技术、新业务模式以及企业自身的发展更需要靠人才、靠并购整合,这样才能发展得更迅速。”他说。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郭晋龙认为,有必要在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上有所创新,从而发挥募集资金有效性。他说,现在主板、中小板都特别强调募集资金投向,专项管理的问题。但创业板在募集资金管理上应该有所松动,因为创业板有很多募集资金投向方面,包括人才队伍建设等等,有很多是看不见、摸不着的,但同时也是必须的。
5明确界定关联方和重大事项
如何确定关联方、如何确定需要提交股东大会通过的重大事项,也是昨日座谈会关注的一大议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韩雁光从操作实务上,对创业板公司的关联方界定和提交股东大会通过的重大事项界定提出完善建议。
韩雁光提出,当前深交所创业板上市规则对关联方交易界定和企业会计准则有一点不相同,可能会导致投资者理解的困惑。因此他建议,首先将《企业会计准则》认定的关联方,在创业板上市规则里也认定为关联方,如果关联方认定不足,再加补充条款,这样操作起来就比较明确。
关于创业板公司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重大交易事项方面,他提出,上市规则里面更多是一些指标,比如50%、300万等等,但是实际操作中,有一些企业确实在规避这些指标,把没有达到这些指标的企业业核心资产或者核心技术,不用通过股东大会直接转让了,这样势必影响企业持续经营和市场竞争能力。韩雁光提出,应当增加一个特别条款,除量化指标外,监管部门认定的对上市公司竞争能力、持续竞争产生重大影响的交易事项,也应当经过股东大会讨论和确定。
6平衡信披时效性与有效性
创业板信息披露的时效性与有效性如何平衡?创业板公司董秘对信息披露的把握是否应该加强培训?在昨日座谈会上,创投与企业对信息披露规则提出了新的理解与建议。
深圳创新投资集团创新投资发展研究中心总经理李夏表示,此次创业板上市规则在信息披露方面增加了弹性,非常有必要。他表示,对企业尤其是高新技术企业来说,在研发成果什么时候披露等一系列信息披露问题上,如果有一定弹性,得到监管机构的许可,可暂缓披露或豁免披露,或换一种方式披露等,对以研发为主的高科技企业非常有帮助。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郭晋龙提出,无论主板、中小板、创业板,都要强调信息披露制度。他注意到国际上有一个现象,即美国证监会发表的一份研究报告显示,现在证券市场普遍存在信息披露过剩的问题,信息披露过于详细,对投资者不是一个利好,而是把大量有用信息掩盖在没有用的信息里面,导致信息披露时效性与有效性的失衡。因此,如何做好信披工作平衡时效性与有效性,是创业板需要进一步研究的问题。
“创业板公司如果有一些风险的话,最大的应该在信息披露方面,创业板对董秘信息披露把握和工作能力提出了更高要求。所以应该加强对董秘执业培训、后续辅导。”深圳莱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秘杜小华提议。
在深圳雷杜生命科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张巨平看来,作为团队实际经营当中,企业特别关注信息保密性问题。尤其是对于中小企业而言,无论是技术、还是商业信息,很多方面如果提前披露,其损失将超对一家大公司的影响,因此,做到维持企业健康发展的同时,也兼顾股东利益,需要好好把握信息披露尺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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