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深圳,北京,上海,烟台,大连,杭州,广州,广东,山东,胶东,华北,华东,创投,投资,私募,葳尔资本,葳尔投资,一生伙伴-中国投融资专家|葳尔资本|催生新行业龙头|新行业龙头|催生新行业(葳尔资本,葳尔,中国投融资专家,北方投融资,山东投融资,投融资,股权投资,私募股权)
|
 |
|
北京海淀区创投引导基金进入实质运作阶段
|
来源:ChinaVenture 时间:2009-12-14 |
|
12月14日下午消息,海淀区创业投资引导基金12月3日召开了成员单位会议暨理事会第一会议,并正式成立了引导基金理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海淀区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受托管理机构工作目标及近期工作计划》等事项。本次会议的召开标志着海淀区创业投资引导基金正式进入了实质运作阶段。
2009年12月3日海淀区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召开了成员单位会议暨理事会第一会议,区长林抚生、常务副区长杨志强、区长助理傅首清以及引导基金各成员单位负责人参加了会议。区金融办汇报了引导基金前期工作情况,受托管理机构中海投资汇报了理事会会议议题情况。
引导基金成员单位会议审议通过了引导基金理事会成员名单。引导基金理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海淀区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受托管理机构工作目标及近期工作计划》和《公开征集海淀区创业投资引导基金首批合作创业投资机构的通告》,确定了受托管理机构管理费提取比例及方式。
引导基金理事会要求引导基金的运用要有利于海淀区功能定位和产业发展,要与影响力大、业绩优秀的知名投资机构进行合作,争取在2010年1月底前组建3家参股创业投资企业(基金)。
本次会议的召开标志着海淀区创业投资引导基金进入实质运作阶段,未来三年内引导基金通过5亿元的资金带动不少于12亿元的资金,最终形成不少于17亿元的总投资规模,对海淀区的科技金融工作起到积极促进作用。
海淀区于6月3日发布《海淀区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管理暂行办法》(海行规发[2009]21号),引导基金正式启动,7月20日,海淀区金融服务办公室发布《海淀区创业投资引导基金评审办法》(海金融[2009]17号),对引导基金合作投资机构的评选进行了规范。
附:海淀区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管理暂行办法
|
|